麻江县四举措加强水旱灾害防御
一是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责任。负责督促辖区内水库水电站、重要山塘逐一落实“三个责任人”(防汛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巡坝值守责任人),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及时开展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履职能力;进一步完善山洪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落实县(市、区)、乡(镇)、村、组、户五级防御责任制,切实解决山洪灾害防御预警发布“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是全面开展汛前水旱灾害防御安全检查。成立工作检查小组,采取检查与自查相结合、检查与督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方式开展汛前水旱灾害防御安全全覆盖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造册登记并派专人***督办,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汛前整改到位;对汛前难以解决的,落实应急预案,确保度汛安全。
三是修订完善并演练各类预案。修订完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照制定的预案方案进行演练或推演,并落实应急预案措施,特别是水库(水电站)下游群众应急转移措施,不断提升山洪灾害防御应急处置能力。
四是全力保障水旱灾害防御指挥系统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正常运行。及时开展水情、雨情、工情监测站点的运行维护,确保测得出、报得准,全面开展防汛指挥系统、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维护检查,重点检查山洪监测站点、视频站点、无线预警广播、县级预警系统的运行维护情况,充分利用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用于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养护)做好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的运行维护,确保系统正常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