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15条硬举措精准提升造林质量
为贯彻落实******作出的“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既要注重数量更要注重质量”“着力提高森林质量”等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切实解决造林投资渠道单一、管理程序繁琐、建设质量不高和效益不明显的问题,近日,黔南州印发了《关于精准提升造林质量的意见》,着力提升造林成效和森林质量。
创新造林用地机制
建立“三权分置”机制。依法行使经营权流转、投资入股等权能,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引领作用,推进造管营项目化、规模化、一体化。
科学规划造林用地。厘清一般灌木林地、疏林地、宜林地、迹地等可造林地资源状况,建立造林土地资源数据库,科学规划,高效管理。
强化调查设计监管
切实提高设计水平。结合经营主体意愿、产业打造、生态景观功能提升,优先选用乡土优良树种(品种),科学选用外地优良品种。
强化设计质量责任。技术方案编制单位须具备调查设计合格资质,并对技术方案的可行性、准确性负责。发生设计质量事故时,依法追究项目负责人责任。
优化设计报批管理。建立造林绿化咨询专家库,对项目规范性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优化项目管理措施
加强林木种苗管理。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种苗行为,全面使用良种壮苗造林,优先使用本地苗木造林。鼓励使用多年生容器苗、大苗造林。
实行造林监理制度。委托有造林绿化监理资质的监理机构依法对造林项目实施监理,对重点环节进行监督,确保各环节技术措施精准到位。
培育新型经营主体。鼓励支持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社、连户林场等参与国土绿化,项目主管部门优先安排新型经营主体参与项目实施和经营。
全面推行先建后补。鼓励各类经营主体流转、承包土地实施造林绿化工程。对连片造林1公顷以上、3年郁闭成林的,可向当地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工程造林补助。
全面加强抚育管理。项目实施主体要将项目资金统筹用于项目实施及后期抚育管护,落实管护责任,确保实现成林目标。
创新投入经营机制
优化造林资金管理。县级财政将造林绿化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与国家、省级各类造林工程项目资金整合使用,按照一个类型一个标准进行补助。
拓宽投融资渠道。全力推进林权抵押、林地林木流转、林地林木折价入股等模式加快国家储备林建设。全面推行林业“三变”改革,开展多形式股份合作,促进森林培育、森林康养、森林旅游及林下经济快速发展。
积极实施森林保险。扩大森林保险面积,增加森林保险品种,建立健全财政和投资者共同承担保费机制,提高森林保险保费使用效率,降低森林经营管理风险。
建立林业大数据平台。积极利用大数据互联网平台提升林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水平,拓宽林产品销售渠道。
创新林业发展方式。引导涉林龙头企业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与农户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林产品购销合同。采取合作、租赁、入股等方式建立利益链接机制,推行“龙头企业(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发展模式,促进林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