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推进三治融合的乡村微治理模式
大方县至作为“健全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改革”试点县以来,积极探索“三治融合”的推进模式,推行村级党组织领导下的“微治理”模式,通过组建“微组织”、开展“微服务”、推行“微教育”、实行“微管理”、强化“微监督”,助推自治法治德治有机融合,增强广大农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和能力。
组建“微组织”,建强领导核心
加强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创新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将党组织向下延伸,在村民小组上建立党支部200个,在自然村寨建立党支部30个,在产业链上建立党支部32个,在合作社上建立党支部29个,发挥村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组织覆盖力、群众凝聚力、发展推动力和自我革新力。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成立小组理事会,采取召开村民会议民主推选的方式,从村民代表、护林员、护寨员等人员中选举3—5名理事会成员,理事长原则上由村民党小组长兼任,丰富农村民主管理实现形式,让农民群众在党组织领导下自己“说事、议事、办事”,让自治活力得到释放、法治思维深入人心、道德风尚成为引领。
开展“微服务”,汇聚民智民力
充分发挥村民主体作用,按照“10户联保”的原则,将村民小组以“10户”为单元划分网格,村民理事会成员兼任网格长,党员、乡村治理督导员、村民代表等兼任网格员,每人联络10户以上农户,协助村民小组理事会开展工作,围绕村民“微心愿”,开展方针政策宣传、乡村两级联络、为民服务代办、民事纠纷调解、环境卫生督察、文明新风倡导、村民自治执行、村组事务监督、食品安全协管和农民致富领航等“微服务”。健全完善县、乡、村、组四级便民服务网络,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政策宣传、医疗卫生、就业技能、金融助农等便民服务,真正实现“人到格中去,事在网中办”。
推行“微教育”,引领社会风尚
以提升乡村德治水平为重点,聚焦村民教育缺失问题,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新时代农民讲习所”“道德讲堂”等载体,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开展个人品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传统美德、感恩崇德、社会公德等“六德”教育和各类文体活动900余场次,引导村民讲文明树新风。以“法治农家”“警务联席会、警民议事会”等为载体,通过法治课堂、法治群众会、法治夜校等方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3000余场次,提高村民学法尊法用法守法意识。用好榜样力量,积极开展“最美致富星”“最美家庭”“好婆婆”等评选,树立模范典型5223户(人),引导村民比作为,争先进。
实行“微管理”,补齐治理短板
立足村情,推行诚信村民管理办法。事前“立规矩”,组织村民商定村规民约、组规民约、寨规民约,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环境治理、移风易俗、杜绝早婚早育等事项列为重要评价内容,建立诚信管理衡量标准。事中“讲规矩”,每户农户建立家庭文明(诚信)档案,制定诚信于国家法律法规、传统美德、社会公德、市场准则、金融支持的“五个诚信”准则,由小组理事会、乡村治理督导员对照诚信准则,随时记录,实行一月一评比,一月一公示。事后“懂规矩”,建立“红黑榜”,统一诚信评定结果,对诚信缺失、屡教不改的村民,列入诚信“黑榜”,在项目争取、政策扶持等方面授信限制,结合“道德超市”“三个1元”,对被列入“红榜”的农户进行物质鼓励,倒逼村民自觉履行义务,切实提升乡村治理能力。
强化“微监督”,扎紧制度牢笼
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以群众监督为主体,加强对村组干部的权力制约和日常监督。发挥村(居)务(民生)监督委员会作用,建立监督立项、监督责任、监督报告、检查调度、监督培训等“五项制度”,行使好知情权、质询权、审核权、建议权、主持民主评议权等“五项权利”,充分发挥村(居)务(民生)监督委员会监督作用。强化村“两委”依法行使职权、依法决策能力建设,对重大事项的决策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党务村务按照“每季度1次”的原则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防止“雁过拔毛”式腐败和“蝇贪”问题发生,积极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乡村监督治理体系,真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村社事务持续健康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