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一核五系工作模式纵深推进城市基层治理
近日,我州出台《黔南州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的实施意见》,提出20条具体措施,坚持党建引领为核心,着力构建管理体系、服务体系、治理体系、组织体系和保障体系等“五个体系”建设,探索“一核五系”工作模式,切实抓好城市基层治理各项工作。
健全完善管理体系。《意见》明确各地探索将管辖范围面积过大、人口数量过多、社区和村混合管理的街道进行适当调整划分。按照“规模适度、便于管理、便于服务、便于自治”的原则,按1000户(或3000人)至3000户(或10000人)适当调整和优化社区规模。优化设置街道各类机构,党政机构设置原则上不超过6个,事业机构设置原则上不超过7个。同时,完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职责清单,明确街道集中精力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的主责主业。推进街道扩权赋能和社区减负增效,建立街道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完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切实解决“街道社区看得见管不了、部门管得了看不见”的难题。
健全完善服务体系。《意见》明确重点聚焦公共教育、医疗卫生、文体服务配套建设,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分期分批补齐相关服务项目和设施,打造“15分钟社区服务圈”、“15分钟教育服务圈”、“15分钟医疗服务圈”;健全街道、社区、小区服务机构,在街道建立政务服务中心,在社区建立党群服务站,在小区设立便民利民服务点,切实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同时,大力推行“基层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和“三亮一创”活动。
建立健全治理体系。《意见》明确城市化程度较高的都匀市、福泉市,重点在探索创新城市基层管理手段、治理模式和服务方式等方面系统谋划、全面推进,走前列、树标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其他县结合城市发展规模、城市定位、区域优势等,重点在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等方面探索创新;推行网格化管理,设立“三级网格”管理单元,街道为大网格、社区为中网格、居民小组和居民小区为小网格,确定网格监管任务和事项,科学配置网格力量,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加强社区综合治理,探索“智慧城市”、“智慧社区”、“数字社区”等新型管理服务模式,为社区居民提供便捷高效的信息化服务;用好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四议两公开”等决策机制,构建社区党组织领导、居委会执行、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以居民为主体,业委会、物业公司、社会组织、驻区单位共同参与社区治理的工作格局。
建立健全组织体系。《意见》明确建立州、县(市)、街道、社区四级联动领导机构,分别压实州、县(市)、街道、社区党组织主体责任、第一责任、直接责任和具体责任;按照党员数量、分布区域等情况,优化城市基层党组织设置,在街道、社区、小区、楼栋,园区、商务楼宇、商圈市场等领域规范设置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科学划分党小组,并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规范设置社区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群团组织,合理组建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调解委员会等自治组织,提高各类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
健全完善保障体系。《意见》明确推进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建立社区工作者选聘培养、使用管理、考核评价、薪酬待遇、解聘离职等职业体系和薪酬体系建设。每个社区按5至9人标准配备专职社区工作者,每人每月报酬不低于3000元;将社区治理经费纳入州县财政预算,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每个社区每年不低于10万元,社区工作经费每年不低于5万元。同时,按照每100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配建,推进社区服务阵地规范化建设;以解决问题、实现目标为导向,制定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考核方式,考核结果作为县级职能部门评先选优、绩效奖励和派出机构干部人事任免、调动、奖惩的重要依据。
目前,全州共有街道19个,城市社区(居委会)95个(其中易地扶贫搬迁社区9个),城镇人口达176.16万人,占总人口数的41.9%。我州坚持把加强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贯穿社会治理和基层建设的一条红线,积极探索加强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引领社会治理的路径,城市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提升,城市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城市治理能力不断增强。2019年2月,我州被中组部明确为“全国城市基层党建示范市”,福泉市被明确为“全国城市基层党建示范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