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落实一减一缓政策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根据国家、省、市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稳定发展相关工作部署和积极实施阶段性减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政策的工作要求,市医保局及时将减轻企业缴纳医疗保险负担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全力支持各类企业复工复产,保障疫情防控期间贵阳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针对贵阳市除机关事业单位以外的各类用人单位,实施“一减”政策。自2020年2月起至6月止,凡参加贵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单位,其单位缴费部分执行减半征收;同时,灵活就业人员同步参照执行减半征收政策。切实支持贵阳市各类企业复工复产,助推贵阳市经济尽快摆脱疫情影响。
二是针对受疫情影响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仍无力按期缴纳参保费用的中小微企业和住建领域企业,实施“一缓”政策。根据市政府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稳定发展相关工作部署,困难企业提出缓缴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执行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缓缴期政策,缓缴期内免收滞纳金。截至3月5日,全市已累计有2047户企业申请缓缴医疗保险费,审批通过2002户。申请通过企业名单通过市医保局医疗保障局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定期对外公布。“一减一缓”政策可叠加实施,尽可能减小疫情给企业带来的影响,帮助企业尽快走出困境。
为确保参保职工待遇保障不受“一减”“一缓”政策影响,市医保局医疗保障局积极落实参保职工的医保待遇保障工作,一方面积极会同人社部门协调做好医保信息系统改造,一方面落实待遇享受:在减征和缓征期间内,参保职工正常享受门诊、住院等各项医保待遇,并明确减半征收期间,按既定政策划入相应的个人账户资金,缓缴期间内,个人账户暂不划账,缓缴期结束企业补缴参保费用后,按既定政策划入相应的个人账户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