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环境监察组织支队组织学习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进一步推进黔南州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近日,黔南州环境监察组织支队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了《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
黔南州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莫睿就《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适用及相关条文做了深入的分析与讲解,并组织工作人员就如何建立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及联动执法中可能遇到的问题作了深入分析和探讨,并提出了意见和思路,将为下一步环保行政执法奠定基础。
学习结束后,监察支队支队长莫睿对今后工作作出安排:一是加强宣贯工作,认真组织全州环境执法人员学习衔接配合工作实施意见;二是严格执法监管,对环境违法企业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加强环境执法监督,严查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准确移交违法环保刑事案件;三是建立联动机制,进一步强化与公检法的联动执法机制,建立健全环保信息共享、环保案情通报、环保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