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召开全州文物保护工作会议
为进一步加强我州文物保护工作,杜绝类似独山龙家民居、福泉城墙文物违法案件的发生,继2016年11月10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黔南府发〔2016〕17号)后,黔南州政府又于11月21日召开全州文物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州文物保护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在主会场参会人员有州督查督办局、州发改委、州民宗委、州公安局、州监察局、州司法局、州国土资源局、州城乡规划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委、州水务局、州文广新局、州旅发委、州教育局、州消防支队、州政府新闻办以及都匀经济开发区的负责同志。在各县(市)分会场参会的人员有各县(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县(市)督查督办、发改、民族宗教、公安、监察、司法、国土、规划、住建、交通、农委、水务、文广新、旅游等部门负责同志以及各县(市)文管所全体同志。
会议由州政府陈情副秘书长主持。会上州文广新局莫才军局长作了全州文物保护工作报告,对全州文物保护工作现状进行了通报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随后平塘县和贵定县政府作经验交流发言、福泉市和独山县政府作表态发言。
最后州委常委、副州长、州文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建民同志讲话,他在讲话中强调:***、***高度重视文物工作,******对文物保护工作近期作了多次批示,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履职尽责,既要学习先进的工作经验,也要汲取案件中的教训,处理好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文物保护具体工作职责在县、乡两级,会后各县(市、区)要听取本地文物工作情况汇报,拿出有效保护措施。加大文物保护经费投入,文物保护经费要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落实五纳入措施。依法落实、强化责任追究,在推进城市建设、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注意文物保护,项目前期要做好文物调查。对破坏文物案件要严厉打击。今年12月底前,各县(市、区)必须全部完成文保单位建立档案和标志碑工作,州文广新局做好指导,州督查督办局负责督办,各县(市、区)在年底前写出完成情况报告。要强化领导,各县(市、区)政府作为责任主体,要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内容。文化、文物部门要做到守土有责,各相关部门要将文物保护纳入部门工作内容。严格执法,震慑犯罪,公安、司法、监察、文物等部门联合配合,严厉打击文物犯罪。结合三年文物法人违法整治行动工作(2016-2018),结合我州文物百日宣传活动和文物百日大检查,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宣传和安全检查工作,落实好2016年9月14日全省文物工作会议和今天的全州文物保护工作会议要求,形成全社会参与文物保护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