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县三四四举措全力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近年来,习水县委、县政府始终把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作为提升政府依法行政和政府治理能力的重点工作,按照“整合执法主体、优化执法力量、执法重心下移、创新执法方式”的原则,精心制定《习水县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全力落实“344”改革措施,实现了由“管罚合一”向“管执分离”、“分散执法”向“综合执法”两个转变,改出了新效率、新体制。2018年7月习水县启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8月挂牌成立习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9月挂牌成立22个乡镇分局,同步完成人员划定、机构设置、财物划转,实现了权责统一、运转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一、落实“三个整合”,确保改革落地。
一是整合执法机构。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原则,以执法类别为主,将原县交通、市监、农牧、安监等14个部门的15支执法队伍划转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重组。重组后共设立城市、卫健、交通运输、市场、文化旅游、农业、安全生产、公安警察大队等8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其中公安警察大队由县公安局派驻)。习水县综合执法局设立办公室、市政股、法规股、计财股、风纪股、人教股6个内设机构,其中法规股、风纪股、人教股为新增设机构。
二是整合执法力量。按照“编随事转、人随事走”的原则,结合部门执法职责划转情况,将部门执法人员编制全部划转或部分划转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并根据执法所需,核定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制262人,增加编制155人,现在编214人,增加123人。
三是整合执法权限。有力推进跨部门、跨领域执法权限整合,实现“权”与“责”对等,“违”与“罚”对应”。保留原城镇管理局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等执法权,新增城镇规划、国土资源管理、交通管理等19个领域行政处罚权及有关行政强制措施。目前,行使26个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及有关行政强制措施,制定公布权责清单2726项,实现“九龙治水”到“综合执法”。
二、强化“四个保障”,促进城乡联改。
一是强化人员保障。组建22个乡镇执法分局,实现乡镇执法分局全覆盖,实行乡镇政府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双重管理,根据乡镇实际情况每个乡镇分别划转5-11人,共划转143人保障乡镇执法分局人员力量,除官店镇未任命分局局长外(人员变动),其余乡镇均配齐分局局长和副局长。
二是强化能力保障。采取乡镇执法分局干部到县跟班学习、举办周末大讲堂、开设专题讲座、县局班子成员分片挂帮指导等方式,先后组织培训50余场3000余人次,大幅提升了乡镇分局执法人员文明执法、依法办案能力。
三是强化经费保障。2019年划拨办案经费4***万元,同比增长120%。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乡镇分局人、财、物实行统一管理,县财政已划拨600余万元,购置全体执法人员服装和各类执法装备,按人均1.5万元/年划拨公用经费至各分局,大额支出报县级统筹,确保各分局高效运转。四是强化阵地保障。按照省、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要求,各乡镇分局均由属地政府划转办公用房,同时以良村、土城、温水等分局为试点开展乡镇分局办公阵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三、注重“四个环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拓展案件受理渠道。强化部门联动执法,通过专项执法检查、监管部门移交、群众举报等多渠道受理违法案件。利用公安“天网”“雪亮”工程,建设投用习水县“智慧城管平台”,利用“微信小程序”等发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城市管理和违法行为举报。
二是规范案件处置程序。全力推进落实中央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流程暂行规定》,严格落实执行立案、调查取证、审理、告知、决定、送达、执行和案卷归档各个环节法律规定。2018年体制改革以来,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大幅提升,全县累计办案3415件,罚款1842.59万元,移送公安机关18件,其中扫黑除恶线索立案4条、林业“六个严禁”案件和国土资源案件办结率均为100%。
三是抓牢执法过程监管。调整4名具备法律执业资格证人员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专职负责案件审查,实行案件办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法规部门、县政府“三级”审核机制,制定《执法质量考评实施办法(试行)》,建立案件评审、执法质量考评、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强化案件办理过程监管,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四是强化部门协作联动。强化综合行政执法纵向、横向衔接,印发《习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协作管理规定(试行)》,建立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与县各行业主管部门协作机制、与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机制,得到省市主管部门的高度认可。
下一步,习水县将坚定改革的信心和决心,不断总结改革经验,把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突破口,建立健全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用改革的实效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不断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