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自然资源局关于推荐申报州级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专家库专家资格的通知
黔南州自然资源局关于推荐申报州级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专家库专家资格的通知
州发改局、州工信局、州财政局、州住建局、州交通局、州水务局、州应急局,黔南州民族师范学院、黔南州职业技术学院,贵州省有色和核工业地质勘查局物化探总队、核资源调查院,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104地质大队,各有关单位: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贵州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贵州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黔南州地质环境工程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黔南州地质环境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州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和服务工作,切实发挥专家技术作用,我局将建立黔南州级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申报方式
本次采用公开征集、本人自愿、单位推荐的方式。
二、专家申报条件
(一)拥护***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学术道德。
(二)本次建立的黔南州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专家库主要技术专业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等专业人员,以及建筑工程类、交通工程类、水利工程类、经济类等相关专业领域专家。其中专业类应具备本专业相关领域工作5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执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执业资格技术人员;经济类专家应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并取得经济师、造价师及以上职称。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资深专家和两院院士除外),身体健康,能够胜任野外检查、项目评审、抢险救援等技术支撑工作。
(四)本人愿意且所在单位支持认可,能按时参加州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州自然资源局组织的有关工作。
(五)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六)非公务员和非参公的管理人员。
三、推荐申报程序
(一)报名与推荐
1、由符合条件的个人向推荐单位报名并提交填写的《黔南州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专家库专家资格申报表》(***2)、《地质灾害防治专家承诺书》(***3)及以下材料: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获奖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研究成果及工作成就证明材料,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2、推荐单位在完成审核后,需在推荐表上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附上相关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推荐单位印章并说明与原件相符)报送至黔南州自然资源局104室。同时将相关资料(PDF格式电子版本)发送至gzdzhcj@qq.com或通过协同账号发送至黔南州自然资源局地质灾害防治中心。
(二)审核与公示
州自然资源局组织相关人员对推荐资料进行审核,核实申报人的基本条件,按照专业分类,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选取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专家。核定后的专家将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公布并纳入“黔南州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更新一次。
三、其他事项
(一)《贵州省自然资源领域专家库地质灾害类(第一批)》的73名专家成员自动纳入黔南州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专家库,本次推荐工作不再重复进行申报。
(二)请各有关单位积极宣传、广泛发动,择优推荐,将符合条件的优秀技术人员推荐至我局,推荐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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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黔南州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专家库专家资格申报表.doc
***三:地质灾害防治专家承诺书.pdf
***一:黔南州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黔南州地质环境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pdf
(联系人:黄从江、张梅江,联系电话:135****1830、137****0167)
黔南州自然资源局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