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地税系统首张全面推行资源税改革后税票成功开具
8月1日上午,黔南州首张金额为119,982.24元的资源税从价计征税票在福泉市地税局成功开具,为全州地税系统资源税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标志着黔南州地税局资源税改革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省地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林军,黔南州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方启平一行到场指导工作和表示祝贺,并对全局干部职工前期的辛苦工作表示慰问。
今年以来,黔南州地税局积极主动,多措并举认真做好资源税全面从价计征改革工作。一是认识到位。州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向州委州政府汇报资源税改革工作,成立了地税局和财政局组成的资源税改革工作组,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做好数据交换和共享。二是宣传到位。利用社会媒体、税企QQ群、12366、纳税服务厅等加强政策宣传,收集企业对改革的意见和建议,营造良好改革氛围。三是安排到位。指定专职人员参与改革工作,并积极配合省局抽调人员集中工作,确保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各项工作平稳对接。四是调研到位。对辖区内7户重点矿产企业进行了实地调研,并且建立了税企联系通道,及时通报资源税改革的情况;采集近3年我州相关资源原矿的开采量、销售量、单位销售价格、销售收入、成本等及其他各类地方性收费数据,为税率测算、税源分析打下基础;同时深入企业了解资源开采情况、加强数据比对、分析各矿种之间的选矿比,为折算率测算更为合理打下基础。
(黔南州局 张明英 福泉市局 胡旗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