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县人民政府关于停止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接诊、个体民营医疗机构停业停诊、个体药店停止销售退烧药物的通告
罗府通告〔2020〕15号
按照国家卫健委将新型冠状病毒纳入“乙类传染病甲类管理”及贵州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为有效切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播路径,遏制病毒扩散,严格管控近期医疗卫生机构(含体检中心)接诊发热病人行为。停止对部分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接诊,并暂停部分个体民营医疗机构营业,具体通告如下:
一、除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发热门诊外,县域内其他医疗机构一律暂停发热病人的接诊行为。
二、除罗甸民康医院作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转诊医院外(民康医院不得收治发热病人和开具退烧药物),县内所有民营医疗机构、个体诊所、口腔专科及体检中心全面暂停营业接诊。
三、全县所有药店不得销售退烧药物。
四、县级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巡视检查,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务必从重从快严处理。
五、上述停业停诊及体检项目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罗甸县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