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水政监察支队联合惠水县水务局对黄花塘水电站自行拆除涉河违法建筑进行现场督促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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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16日发表
为保障水工程安全稳定,维护水事秩序。 4月8日,由黔南州水务局水政监察支队、州水务局建设管理科,县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组成联合检查组针对位于惠水县甲戎乡河段的黄花塘水电站自行组织涉河违法建筑拆除工作进行现场进行督促指导拆除。
据查,2012年11月26日,黔南州水利局、黔南州财政局联合以黔南水发[2012]318号文件对惠水县黄花塘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并同意利用原拦河坝拦蓄引水。2016年初,黄花塘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动工建设,该电站在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原拦河坝上加高挡水墙1.2米,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贵州省实施
目前,该涉河违法建筑拆除工作还在进行,拆除完成后,将恢复河坝原状,确保汛期度汛安全。
图一为大坝现场工人正在进行拆除施工
图二为检查组对违法现场进行实地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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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5 21:51:1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