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媒体采访团关注黔南州天然林保护工作
5月15日至16日,由国家林业局牵头,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人民政协报、中国改革报、第一财经日报、中国绿色时报、《国土经化》、《绿色中国》等多家中央媒体组成的采访团,深入到我州龙里、贵定、荔波采访黔南州天然林保护等工作情况。
采访组在省林业厅巡视员杨洪俊,州委常委、副州长闫光锋,副州长黎燕萍等陪同下,先后到龙里县谷脚镇,贵定县甘溪国有林场、云雾镇,荔波县朝阳镇、瑶山乡、小七孔镇、茂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分别就刺梨后续产业发展、天然林保护及生态旅游扶贫等情况进行采访。
州领导向中央媒体介绍了我州天然林保护工作的各项措施。近年来,我州出台了《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天然林保护条例》,立法保护天然林,以更好地保护好长江、珠江中上游生态屏障。1998年以来,位于长江、珠江中上游生态屏障的黔南通过国家退耕还林、天然林资源保护、防护林体系建设等重点林业工程,目前,完成植树造林885万亩,森林覆盖率56%,全州自然保护区面积和湿地公园面积为295万亩,占州国土面积的7.51%;州内界定国家公益林725.39万亩、地方公益林638.25万亩,占州国土面积的34.70%;全州有国家森林公园6个、省级森林公园1个、国家湿地公园建设试点7个、以森林景观为依托的国家风景名胜区3个、国家地质公园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处、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1处,县级自然保护区16处,在全省率先制定并实施了《黔南州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全州古树名木全部实行挂牌保护。目前,黔南州被国家发改委、环保部、林业局等11部委批准为州(市)级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贵定、罗甸获批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县,国家森林公园和国家湿地公园建设试点数均稳居全省州(市)之首;国家林业局将黔南州南部6县列入天保工程实施范围。
每到一地,中央媒体采访团现场采访当地政府和群众,认为黔南州在天然林保护等方面措施有力、成效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