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全面清理影响公平竞争优惠政策
黔南州政府法制办按照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全面开展影响公平竞争优惠政策有关规定清理工作通知》要求,下发了《关于全面开展影响公平竞争优惠政策有关规定清理工作的通知》(黔南法制函〔2015〕98号),并组织了州各级人民政府及各有关工作部门全面开展影响公平竞争优惠政策有关规定的清理工作,该项工作已于近期完成并上报省法制办。
我州按失效、废止和修改完善三个清理意见类别,重点围绕规范性文件是否违反法律法规或设置影响公平竞争的优惠政策,是否违法限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是否存在适用期已过、调整对象不存在等与现实情况不相适应的情形开展工作。
经清理,我州113个州县乡各级人民政府及436个州县政府组成部门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计537件,已失效52件。通过审查,未发现保留的394件规范性文件与上位规范相抵触或影响市场公平竞争,无违法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收费事项。各规范性文件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未存在不一致的问题,也未发现其与国发43号、国发62号文件相抵触和擅自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增加其义务的规范,更未发现有增加本单位权力或减少本单位法定职责等违法情形。
清理工作开展的意义在于一定程度上控制了地方行政权力的膨胀,扎紧了地方行政权力的笼子,为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提供了自上而下的行政系统自我监督保障,为营造我州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