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加强社会福利机构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2015年7月10日,黔南州在全省视频会议结束后,立即召开全州社会福利机构火灾隐患专项整治会议,贯彻落实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会议由州政府副秘书长胡成林同志主持。会议要求,各县市(都匀开发区)要认真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要做到认识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及时、有效完成排查摸底任务,确保摸底排查工作不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全面排查、准确填报。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安监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对前期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督促限期进行整改。把握整改的重点和关键环节,存在建筑耐火等级不符合要求或者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的,要对危险部位依法进行临时查封和强行拆除;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条件的要依法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对检查发现使用彩钢板搭建的临时建筑,一律进行查封、拆除。此次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必须督促单位在8月28日前整改完毕,逾期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民政、安监、公安部门要联合依法采取措施,依法督促其停止使用,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黔南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吴俊同志强调,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会议精神,筑牢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开展社会福利机构火灾隐患专项整治的重要性。二是按照民政、公安、安监联合制定的工作方案,切实摸清底细,做好整改落实。要在前期排查建立的台账基础上,做好专项整改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切实做好整改。三是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推动工作落实。要把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与群众路线教育结合起来,把社会消防安全筑牢于心,外化于形,切实保障城乡社会福利机构老人、儿童的生命财产安全。
各县市(开发区)政府分管民政、消防工作的县(市)长(主任),州、县市(开发区)民政局、公安消防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国办社会福利机构负责人、民办养老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