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四强化助力乡风文明建设
一是强化激励举措。在农村全面开展的“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孝心儿女”“好公婆 好儿媳”“星级文明户”“好家风 好家训”“明礼知耻·崇德向善在农村”等创建评比活动,借助“立家规、守家训、传家风”活动、“书香绥阳·全民阅读”活动等载体引导广大群众继承和发扬传统好家风、好家训。
二是强化文明创建。健全县镇村“三级”组织,确保文明创建工作推进有力。全县119个行政村(居)都制定了相应的《村规民约》,并成立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协会等村民自治组织,专门用于约束和治理农村不良风气、陈规陋习。积极开展移风易俗调研工作,发放倡议书1万余份,设立移风易俗宣传展板120余块,各村(社区)村规民约得到了重新修订。2019年该县创建市级文明村镇4个,县级28个。
三是强化教育引导。向各乡镇、各县直部门发放《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读本,引导干部群众做到自我提升、自我管理。成立15个农民夜校、15个乡村大舞台、15个道德讲堂、15个镇级新时代农民(市民)讲习所、119个村级新时代农民(市民)讲习所,各单位通过宣传干部上讲堂、院坝会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宣讲,截至目前,共开展宣讲3000余场次,切实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倡导健康时尚的文明乡风起到了重要作用。
四是强化非遗宣传。在绥阳县诗乡广场开展了全国第二个“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宣传暨非遗展演活动,现场展示了绥阳空心面、旺草竹编、郑场麸醋、大路槽藤编、苗族刺绣等20余项非物质文化。目前该县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17个,传承人1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29个,传承人16人。经过认真收集、记录、整理、展示,以非遗文化带动绥阳县乡村传统文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