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把文物保护工作纳入工作目标考评
11月21日,黔南州召开文物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州委常委、副州长刘建民出席会议并讲话。
近年来,在州委、州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州文物事业取得显著成效,文物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文物保护基层工作不断夯实,保护状况明显改善。但也存在个别地方单位履行文物保护的责任不到位,文物保护工程不科学、不规范,法人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提高对文物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履行好文物保护主体责任,把文物保护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纳入工作目标,做为工作考核评价指标;文物行政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加强文物行政机构建设,优化职能配置;要坚持依法管理,全面落实法定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严格执法,震慑犯罪,对有盗窃、盗掘、倒卖、走私、损毁破坏文物等违法犯罪活动要保持高压态势,同时建立健全文物行政部门和公安、司法机关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各级各部门要持续加大对文物保护事业经费的投入,强化文物保护各项工作基础,并深入开展宣传,营造全社会参与保护文物的良好氛围。
会上,州文广局有关负责人就全州文物保护工作情况作了汇报,平塘、贵定与福泉、独山等四县(市)分别作经验交流和表态发言。
本次会议开到全州各县(市、区),州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在都匀主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