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工商局经检支队成功查处一起注册商标侵权案
近期,州工商局局经检支队按照2015年双打工作部署和安排,成功查处一起注册商标侵权案。
2015年3月,州工商局接到百威英博哈尔滨啤酒有限公司委托人即广州市大纵横商务顾问有限公司递交的举报投诉书,称贵州省都匀市某公司生产的产品涉嫌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经州工商局经济检查支队慎密调查取证,查明:当事人的新产品2392箱HADIAN啤酒,未经百威英博哈尔滨啤酒有限公司许可,在其瓶贴所用标识与百威英博哈尔滨啤酒有限公司第5485365号、第10106599号、第10106597号注册商标表面的布局、图案、颜色搭配及其组合等外包装、装潢非常相似,在市场流通中易造成相关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侵犯了百威英博哈尔滨啤酒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已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鉴于当事人能够主动配合调查、提供证据,且涉案商品未销售,尚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州工商局决定对其作出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监督侵权人消除现存商品上侵权的商品包装和装潢,罚款人民币贰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