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把握多种形态开启案件线索筛选新机制
为进一步加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线索发现、甄别和排查力度,黔南州纪检监察机关紧紧把握四种形态,建立常规筛选、重点筛选、专题筛选相结合的案件线索筛选机制。
立足常态、找准动机,常规筛选业务外问题。根据举报内容、举报动机、被反映对象、利益关联性等要素,对业务范围内和业务范围外的信访举报件进行常规筛选。通过内部分析、外围收集等方式,及时甄别信访举报件,为信访举报件的处理找准定位,常规筛选业务范围内的信访件,及时转交开展初核初查,对业务范围外的信访举报件及时转交相关部门办理。
分析研判、寻求根源,重点筛选问题线索。针对线索价值进行重点筛选,将工作重心向反映乡科级以上干部违纪违规的信访举报件倾斜,适时与纪检监察室进行信息预判,提高线索准确度;及时对业务范围内的信访举报件进行分析研判,寻找根源,通过对信访件中被反映人的基本信息,以及违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前因后果逐一摸清拿实,特别是反映十八大以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问题,重点筛选案件问题线索,及时转立案并予以党政纪处分,为监督、执纪、问责提供强有力的线索保障。
找准要素、辨别方向,专题筛选案件价值。利用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信访联席会等,邀请司法机关和信访部门参与,围绕被调查人及查办过程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开展专题筛选,充分听取相关单位意见,联合分析研判相关信访线索。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重要案件线索,以及经初步核查后有必要进行深入调查的信访举报线索,按照集体排查的原则,在联席会议上研究处理意见,提出调查处理方案,从而增加案件线索的来源,发挥信访举报的案件线索主渠道作用,确保案件线索不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