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劳动节和苗族传统节日放假的通知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和黔南府办函〔2011〕25号文件精神,现将2013年劳动节和苗族传统节日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7日(星期六)、4月28日(星期日)上班。
苗族传统节日(农历“四月八”):5月17日(星期五)放假,共1天。5月18日(星期六)、5月19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节假日期间,各地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