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示范学校创建接受省教育厅评估验收
11月25日--27日,省语言文字办公室、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组织专家分两组对我州都匀、福泉、龙里、惠水、长顺、三都、独山、平塘等8县(市)12所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示范校创建进行评估验收。此次评估工作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评估规格高,14位专家中有国家级普通话测试员7名,省级普通话测试员4名,语言文字专干3名,评估体现了较高的水准和权威性;二是评估规模大,质量高。此次迎接省级评估的学校是经州级评估后推荐的12所学校,代表了我州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较高水平。
评估组通过查阅资料、座谈、问卷调查、测试、环境巡查等评估措施和手段,对我州今年申报创建省级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示范学校的整体评价是:一、领导重视,宣传发动早,创建积极性高。此项工作在州教育局的主导下,于2014年2月启动,各县(市)教育局、学校申报积极,行动迅速;二、组织管理得力,措施得当。机构人员、方案措施、经费等的落实,确保了创建工作的开展;三、工作常态化,目标明确,活动丰富多彩。学校大力营造“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文化氛围,坚持把创建工作与教育教学密切结合,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教师普通话与三笔字水平得到提升与强化,学生的阅读、书写、表达能力有较大提高。学校结合实际的开展了各类主题思想鲜明的诵读、演讲等活动,丰富了学生的校园生活,学生思想活跃、阳光、健康,极大地提振了师生自信心;四、学校发挥了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主阵地作用,以学生影响家长,家长带动社会,产生积极社会效应;五、法律法规宣传、学习到位,理解透彻,资料收集内容丰富,资料管理、分类、装盒准确。
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是教育系统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贵州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的具体落实。通过创建工作,学校办学品位得以提升,凸显了学校办学特色,较好的实现了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定基础的教育理念。
2014年我州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各具特色,涌现了一批骨干学校,一批语言文字骨干教师,通过这些学校和语言文字骨干教师的幅射与带动,将为我州在2015年实现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发挥作用,做出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