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五个落实促消费扶贫新模式改革
一是落实政策支持。落实好财政部、税务总局各项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在农特产品深加工企业基础设施、上行物流交通运输、线上线下进店销售门槛等环节,给予政策性扶持和引导,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的要求,对参加职业培训的贫困劳动力,对企业、农民合作社、扶贫车间、扶贫基地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对组织劳务输出的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落实现有补贴、补助政策。
二是落实品牌培育。县农业农村局、市监局、科技服务中心鼓励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生产经营主体在引进先进技术和品牌资源,推广新型生产经营模式,带动贫困户开展订单式农业、标准化生产、品牌化营销。用好农产品地理标志、有机产品认证、原产地品牌建设与保护等相关政策,推进“三品一标”建设,对特色优质农产品认证在费用上给予一定减免。引导和支持贫困地区开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打造名特优产品区域品牌。
三是落实诚信建设。遵循市场价格规律,建立农产品产销对接双向竞争机制,实行议价销售模式。要树立诚信经营促脱贫理念,提供质优价廉的产品,确保消费者购买到放心满意产品。县农业农村局、县市监局要强化质量安全督查和检验监测,建立农产品追溯机制,奖优罚劣,提高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要加大市场管控力度,严厉打击借消费扶贫之名以假乱真、以次充好、扰乱市场、牟取私利行为。
四是落实宣传引导。加大推介力度,加快提升扶贫产品品牌效益和市场知名度。加大消费扶贫引导力度,培育社会大众消费扶贫献爱心理念,选树一批好的机关单位、企业、合作社、诚信贫困户进行宣传表彰,营造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浓厚氛围。
五是落实***调度。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各责任单位任务落实情况,定期汇报工作进度,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问题,各项工作齐头并进,确保按时完成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