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调研组到独山县调研指导社区矫正工作
,由黔南州法院、州司法局组成的调研组到独山县,与独山县法院、县司法局进行了座谈,了解独山县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指导该项工作的开展。
独山县法院、县司法局在座谈会上就社区矫正法律文书送达、社区服刑人员交接、暂予监外执行社区服刑人员病情复查、对违反规定的社区矫正人员执行刑罚等衔接方面的问题进行了交流沟通,并就所提出的问题达成了共识。州法院副院长袁承东就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衔接工作提出要求,强调要不折不扣执行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州法院、州检察院、州公安局、州司法局联合制定下发的《黔南州社区矫正工作衔接细则》;认真开展好最高法院《关于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综合检查、调研的通知》布置的工作;加强社区矫正审前委托调查评估工作,规范工作流程,按规定必须或有必要委托调查评估的案件一定要委托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调查评估;严格依法办事,用严格执法、严格规章制度来保护干部、保护自己、保护社区服刑人员。州司法局副局长曹志昂要求独山县司法局积极主动做好与法院等相关机关的协调沟通,注意查找在与相关机关衔接中存在的工作不到位、工作不周全、工作不严谨等方面的问题,必须做到严格依法依规办事,确保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会上两级法院、司法局还对暂予监外执行社区服刑人员拒绝病情复查问题进行了研究,认为社区矫正机构通知其三次之后依然拒绝病情复查的,视为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司法行政机关可提出收监执行建议,报批准机关决定。会议强调,全州两级法院、司法局应按以上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社区矫正衔接各项工作,以推动黔南州社区矫正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继续保持此项工作在全省的前位状态。
(唐正祥 林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