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发改委强化六个主动服务项目建设
为确保一季度项目建设推进实现开门红,州发改委强化“六个主动”进一步服务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
主动提供政策信息服务。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公开项目建设推进信息,定期整理印发相关的政策、信息提供给服务对象和相关部门;在政务中心服务窗口发布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工作程序、时限,以及服务承诺;主动深入基层宣传相关政策,主动为项目建设单位在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等方面提供政策、信息咨询服务。
主动帮助项目前期协调服务。按照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工作规程,主动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项目工作程序及工作流程图示,一次性告知项目建设单位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所需的全部文书材料;主动为项目建设单位协调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力促项目尽早启动建设。
主动帮助筹措落实项目建设资金。根据国家资金投向,主动帮助项目单位争取国家、省资金支持;主动协调帮助项目建设单位筹集建设资金,组织开展好银企对接活动,广泛开展与国家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的金融合作,促进项目争取信贷支持;主动加强和协调项目配套资金到位,确保项目建设不出现资金缺口。
主动对在建项目***服务。实行委领导包片工作制度,按月协调调度,按月开展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现场协调服务,采取抽取部分项目的方式开展现场服务,主动帮助化解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开工项目进展快、在建项目建成快、建成项目见效快;对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实施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项目稽察。
主动加强人员培训。开展项目建设管理业务培训,着力提高全州发改系统人员在管理权限下放后的业务能力,提高对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推进中的管理能力;主动深入基层开展培训工作,提高基层项目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主动在项目实地督促检查过程中,针对实际发现的问题开展现场培训。
主动接受廉政监督。在履行职责,主动***服务过程中,主动接受廉政监督,自觉坚持执政为民,廉洁奉公,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州委九项规定。
(作者:罗祖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