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梓县司法局四快四查强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
为进一步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辩护职能作用,县司法局通过“四快四查”落地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
“四快”,即对接快、指派快、会见快、归档快。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安排专人与县法院进行工作对接,在案件通知、受理、指派阶段均指派专人负责,实现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全过程快速、无缝对接。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自收到通知辩护公函之日起2日内,完成法律援助案件受理登记、审批决定、指派律师等程序性工作,并将援助律师的姓名和联系电话函告案件受理法院。援助律师在接受指派后,限定在3日内与案件受理法院联系,完成阅卷、会见当事人等事宜。在援助案件办结后,援助律师按照法律援助办案程序规定规范装订卷宗,一月内归档。
“四查”,即查态度、查时效、查质量、查效果。通过案件***、援助对象回访等方式,查律师在接受指派后有无拒绝承办或推诿的情形,与当事人及其家属会见是否做到热情服务;律师接受指派后是否及时阅卷、及时会见、按时出庭;查有无阅卷笔录、书面辩护意见、会见笔录和庭审笔录,查是否调查取证和进行证据分析,查辩护意见的论证是否充分、引用法律是否正确;看辩护意见是否被法庭采纳,当事人及其亲属是否满意,社会有无不良反响。
今年1-6月,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57件,其中刑事案件17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