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县多举措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一是强化领导,把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正确方向。成立以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全县各单位负责人召开了动员会、推进会,下发台江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实施方案,明确各单位职责、任务。明确指出,各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县的重大意义,牢牢把握民族团结进步的正确方向,加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作为推动全县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与脱贫攻坚工作齐头并进。
二是突出特色,民族团结进步“八进”活动深入开展。结合本县民族特色,围绕主题,印发了《台江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八进”工作推进方案》,深入开展民族文化、民族政策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村)、进学校、进乡镇(街道)、进军营、进医院、进景区活动。深入扶贫搬迁安置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感恩教育专题讲座,“我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文艺下乡演出等活动,广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引导扶贫搬迁社区各民族群众快速融入城镇社区生活。全县76所中小学开展“童心向党传承文化放飞梦想”等文体活动,全体师生诵读经典,共唱《春之歌》等苗族歌曲,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文化观。县直各单位赴联系帮扶村开展民族文化、民族政策进村寨,开展《公民一家亲》等文艺表演,用民族语言解读等方式进行宣传,活动得到广大干部群众一致认可和好评。
三是树立典型,全力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新亮点。抓好县职校和长滩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点工作。老屯乡长滩村是“十户一体”抱团发展模式发源地,荣获黔东南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牵头入村开展民族政策知识集中宣讲2次,投入1.5万元经费制作宣传栏及宣传标语,与村“两委”、寨老、族老共同完成村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解说词。台江县中等职业学校于2013年获省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校。台江县进一步巩固该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果,抓住东西部扶贫协作帮扶契机,争取到5所杭州优质中高职院校及10所省内优质中高职院校选派一流的管理团队、一流的师资到台江职校支教,学校教学及管理水平得到飞跃式提升。学校在教学中融合各民族文化,要求学生会唱民族歌曲,会跳民族舞蹈,组建了芦笙、竹笛、民族舞等课外兴趣小组,提倡各班级用苗族、藏族等民族舞蹈作为班级课间活动内容。引导学校开展校企合作,加强民族手工艺技能培训,大大提高了少数民族地区学生的就业率,办学成效得到上级部门的高度肯定和社会的广泛好评。
四是创新方式,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氛围。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县乡村三级联动,各单位结合实际,深入帮扶联系村用村民乐于接受的方式,用听得懂的苗族语言,积极宣讲党的民族政策,确保脱贫攻坚与民族团结创建双推进。利用龙舟节等民俗节日及赶集日人员集中的优势,深入乡镇(街道)开展民族理论政策法规知识宣传,发放宣传册近1万余份,组织全县2840名干部参加民族团结进步知识竞赛,引导机关干部学习掌握党的民族理论知识。全县各单位积极在本行业领域开展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在省、州媒体及县政府门户网站、今日台江、统一战线网络平台广泛宣传。通过多方位宣传报道,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民族知识知晓率,动员全县干部群众主动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引导全县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和“五个认同”的思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营造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