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坚持五原则助推社会治理
坚持党的领导原则。当前,社会矛盾多发,利益关系复杂,社会治理更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大方县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全面推进社会治理,充分激发社会活力,保持社会有序,全面加强党对各级社会治理的统筹作用、引领作用、核心作用。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全县社会治理工作推进中,明确各乡(镇、街道)、业务主管部门要根据职能职责协调配合、共同推进,严格按照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到单位,压力层层传递,责任抓细抓实。
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原则。随着社会治理向深层次推进,治理的触角更深更广,社会治理覆盖面和密度不尽相同,大方县统筹兼顾多元目标,多措并举,提升全县社会治理效能。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到社会治理具体工作中,用真心对待群众,真心依靠群众。在作风上,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关心群众的生活冷暖;在行动上,把工作当成事业,把群众当成家人,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提升全县社会治理水平。
坚持常态施治原则。在社会治理中,充分发挥社会治理工作机制的作用,遵循法治约束、制度约束、鼓励创新,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坚持常态施治,促进社会治理手段、方法逐步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