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市强力整治扶贫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
近年来,兴仁市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扶贫资金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努力实现扶贫资金使用管理逐步规范,资金使用成效明显提升,不断提高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成效。
一是组建专项治理工作组。组建由兴仁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委办、政府办以及扶贫、财政负责人任副组长,各涉及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4个专项督查工作组,全面整治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围绕为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强有力资金保障这一中心目标任务,按照全面系统、标本兼治的要求,深入开展扶贫资金专项治理工作,确保扶贫资金专项治理工作见底见效。
二是开展扶贫资金大清查。明确对2016-2018年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实现现行标准下脱贫攻坚目标的各类扶贫资金、易地扶贫搬迁资金、近两年来融资用于脱贫攻坚的资金(农村安全饮水提升工程、农村公路组组通、教育资助、医疗补助、产业发展及扶投公司发放使用的资金等)、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社会捐赠用于脱贫攻坚资金、扶贫产业子基金、市级脱贫攻坚专项资金、农业保险等全面进行清查整改,不留死角,全面摸清自身“家底”。
三是开展扶贫资金存在问题大整改。对已发现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对2016-2018年中央和省委巡视、审计、脱贫成效考核、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第三方评估、专项检查及本级本部门自查发现的扶贫资金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逐一研究细化整改措施,拉单挂账,办结销号,做到全面整改、彻底整改,并认真填报扶贫资金已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表册。对在此次清查中新发现的扶贫资金使用存在问题建立新台账,立行立改,提出整改措施,强化整改落实,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明确整改时限,按时报送整改进度,确保全面整改。同时认真填报扶贫资金大清查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相关表册。
四是开展扶贫资金大督查。市直扶贫资金主管部门要对各乡镇(街道)和市直各部门开展大清查、大整改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看清查的项目和资金是否全覆盖,清查出来的问题是否建立台账并提出整改措施;督查问题整改是否到位、是否彻底,已经销号的问题是否反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是否建立了相关制度;重点检查扶贫资金项目各类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追责问责不到位、举一反三自查不到位、长效机制建设不到位等问题。
五是开展扶贫资金政策大梳理。市财政局会同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部门结合职责,全面梳理现行各类财政扶贫资金、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扶贫产业子基金、东西部协作资金、2016年以来融资用于脱贫攻坚的资金、社会捐赠用于脱贫攻坚的资金等涉及脱贫攻坚的政策,凡是与中央、省、市和市有关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相抵触的,一律停止执行。凡是不利于脱贫攻坚工作的,该修改完善的必须尽快修改完善,打通脱贫攻坚政策阻梗。
六是开展扶贫资金项目大培训。通过新时代学习大讲堂、集中培训、院坝会等方式将培训覆盖市、乡、村、组各级。利用新时代农民讲习所、农村广播、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各乡镇(街道)财政机构、扶贫站负责人,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村支两委干部能力的培训,不断提高其管理使用扶贫资金项目的能力。培训内容涵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教育医疗住房保障资金、民政兜底扶贫、就业扶贫、农村饮水安全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扶贫小额信贷,产业革命、“组组通”等项目资金管理以及规范乡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