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节能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成效突显
本报讯 自“十二五”以来,我州节能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工作成效突显。万元GDP能耗降低了6.37%,累计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进度的42.49%;争取实施的节能项目越来越多;重点节能工程发挥的节能效益越来越明显;公共机构节能逐步推向深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得到推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建筑、交通、商业、农业农村等领域节能工作全面展开;公众的节能意识正在逐步提高。
在节能降耗推进工作中,我州主要采取了11项措施:一是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强化考核。在“十二五”初期,州政府与各县(市)政府、州直有关部门签订了黔南州“十二五”节能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县(市)政府、州直有关部门节能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并将节能工作纳入了各县(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管理体系,按时考核,兑现奖惩。二是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加强节能工作调度,不断推进节能工作。州政府根据每月发布的能耗统计信息,加强工作调度,多次组织召开全州节能工作推进会,安排布置节能工作,并对节能工作滞后的县市发布预警通知。三是节能成员单位协调配合力度增大,工作合力增强。由节能减排办(州发改委)牵头,每季度召开节能工作协调会,分析、研究节能工作遇到的问题,并将研究结果报请州政府审定。四是加强节能项目申报,积极争取国家节能专项资金支持。2年多来,我州共向国家和省申报各类节能项目43个,争取到国家和省级节能专项资金1亿多元。五是加强重点节能工程建设,2011-2012年,全州共实施重点节能改造工程21个,项目全部建成投入使用,年可节约标煤25万吨,节约能源经费支出上亿元。六是落实落后产能淘汰政策。两年来,全州淘汰落后产能128.9万吨,涉及冶金、化工、建材、造纸行业,共计34户企业。七是深入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加强公共机构照明节电设施改造,同时,在学校、医院开展节电、节水改造,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在今年全省首批创建21个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中,我州黔南医专、龙里教育局、龙里中学列入了创建名单。八是积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由于节能宣传和节能工作力度的加大,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正在逐步被重点用能单位所接受,2年共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4个,解决了项目单位节能经费投入不足的问题。九是认真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从源头上限制高能耗项目建设。十是加强建筑、交通、商业、农业农村等领域节能工作,并取得较好成效。十一是加强节能宣传,我州做到了日常宣传与重点宣传相结合。在日常宣传中,通过电视、报纸、工作简报、宣传画册等,宣传我州节能工作动态、节能常识、节能公益广告和节能标语等。在重点宣传中,开展好“节能宣传周”活动,提高公众的节能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