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州区召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生态环境保护、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
近日,播州区召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生态环境保护、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达学习近期上级脱贫攻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有关工作。
区委书记陈松出席会议并讲话,区委副书记、代理区长张恺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罗仕国,区政协主席徐仲权,区委副书记杨堃,区委常委陈伦、陈炜、刘伟、刘庆鸿、黄建华,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班子成员以及其他副县级以上在家区领导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生态环境保护、脱贫攻坚工作是******亲自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的政治任务。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紧盯“三大攻坚战”,围绕重点,聚焦关键,紧起来、动起来、干起来、跑起来,全力以赴,迎难而上,确保相关工作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
陈松强调,脱贫攻坚已进入爬坡过坎、攻城拔寨的关键时期,时间紧、任务重。全区各级各部门必须要以更精准的靶向,采取更务实的措施,举全区之力,集全区之智,不吊高胃口,不降低标准,高质量完成清零行动目标任务。一要认清形势、发起冲刺,确保尽锐出战,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按照脱贫攻坚“清零行动”三级联动指挥体系,保持决战姿态,集中火力攻克难中之难、坚中之坚,严格落实“两不愁三保障”工作要求,尽锐出战、务求精准,确保如期实现脱贫工作各项目标任务。二要聚焦关键、主攻难点,下足绣花功夫,严把摸底排查精准关,严把专项治理时间关,严把短板补齐质量关,严把搬迁后续工作政策关,严把群众满意度提升民心关。三要压实责任、奖惩分明,强化调度抓成效,压实责任抓落实,严格督导抓奖惩,确保按时完成脱贫攻坚各项任务。
陈松强调,当前,播州正处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冲刺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期,经济社会迈向高质量发展的过渡期,社会主要矛盾深刻变化、社会利益关系日趋复杂,要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必须深入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一要不断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全区各级各部门必须始终坚持把问题排查整改与推动工作落实、完善体制机制结合起来,抓细抓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扫黑除恶督导问题整改,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二要切实打好整改攻坚战、歼灭战,突出政治担当,突出问题导向,健全工作机制,确保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新成效。三要全面压实责任不动摇、不懈怠,全区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刻领会新时代中央部署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政治意义。
陈松强调,生态环境保护是播州的“痛点”。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必须痛定思痛、深刻反思,正视问题、迎难而上,全力抓好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必须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刻认识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的政治性、严肃性和重要性,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和重大发展问题来抓,明确目标、时限、路径、方法,不断加强学习,创新工作举措,强化规矩意识,严格执法监管,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和成效,抓紧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
陈松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合理调度,层层压实责任、层层明确任务,抓好抓实抓细各项工作任务。一要高标准、高要求,增强干事创业执行力,要有跳起来摘桃子的理念,争上游、创一流,把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要能打仗、打胜仗,增强迎难而上战斗力,增强忧患意识,提高工作能力,提升作战水平,时刻保持斗争精神,积极应对各种风险挑战。三是讲团结、顾大局,增强干部队伍凝聚力,全区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区工作一盘棋思想,围绕中心、站位全局,同舟共济、同心同德,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四要守纪律、讲规矩,增强拒腐防变免疫力,全区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独、慎微、慎言、慎行,管得好自己、管得好队伍、管得好家人,打好全面从严治党“持久战”。
张恺在主持会议时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做好全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生态环境保护、脱贫攻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站位、坚定信心、转变作风、强化督查,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最有力的措施抓好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落细。
会上,杨堃对脱贫攻坚有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陈伦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重大风险防范有关工作作了安排;刘伟宣读了脱贫攻坚干部帮扶工作督查通报和问责处理决定;副区长池健对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有关工作作了安排。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形式进行,播州区设主会场,各镇(乡、街道)设分会场。区直各部门、各镇(乡、街道)主要负责人在区主会场参加会议。各镇(乡、街道)班子成员,村(居、社区)、站(办、所)负责人,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