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公安分局举行追回拖欠农民工工资集中发还仪式
12月8日下午,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公安分局举行追回拖欠农民工工资集中发还仪式,将全数追回的233200元被拖欠工资发还于18位农民工。
发放仪式上,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公安分局通报了刘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情概况。据了解,今年4月6日,劳务分包单位鼎硕伟业(北京)建筑劳务集团有限公司观山湖第二分公司负责人刘某某雇佣了18位农民工到经济区长征数字科技艺术馆项目施工,并于5月27日完成施工退场。
9月3日,项目专业分包单位贵州竣宇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和刘某某所负责的劳务分包单位完成工程结算,共计438708元。但刘某某只将其中17万元用于支付工人工资,剩余233200元农民工工资并未支付。
经济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劳动监察部门(以下简称“劳监部门”)在经过调查取证、协调后,让刘某某签订支付拖欠工资承诺书,但刘某某多次逾期拒付。11月5日,劳监部门依法向刘某某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任改正决定书》,要求其于11月10日前足额支付18位农民工工资,但刘某某仍拒不支付。11月11日,劳监部门将该案移送至经济区公安分局。
“接到线索后,我们立即组织龙洞堡派出所精干警力成立专案小组侦查,将其立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当日传唤刘某某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并于第二日对其采取刑事拘留,羁押于贵阳市第一看守所。”经济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波说,在办案民警的全力敦促下,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的公司其他负责人已将拖欠的23万余元农民工工资全部筹集到位,并悉数发还于18位农民工。经济区公安分局告诫广大用工单位和个人,要及时足额发放劳动者工资,切忌恶意拖欠;广大劳动者也要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切实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仪式上,18位农民工集体向经济区公安分局、经济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劳动监察部门、南明区人民检察院赠予锦旗,以表感激之情。目前,经济区公安分局已释放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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