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多措并举培育产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3527个
7月11日,记者从清镇市相关部门获悉,近年来,清镇市采取多项措施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目前已成功培育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3527个。
据了解,清镇市坚持围绕帮助农民、提高农民、富裕农民和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这一主线,着力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强化政策扶持、技术支持、品牌培育,助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工作中,清镇市以项目建设助力产业升级,梳理出39家企业申报建设农产品产地保鲜冷库、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设施大棚、休闲农业、水肥一体化、农机购置等项目,项目投资1400多万元,下达补助资金达720余万元。依托本地农产品资源优势,采取订单农业、合同价收购等多种形式,与农户建立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模式,涌现出了“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户”“龙头企业+基地+农户”及“合作社+农户”模式等各种互利发展模式。紧紧围绕“枫蔬果茶畜”特色产业发展和优势农产品需求,每年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建设一批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示范推广农业优质绿色高效技术,共计建成60余个示范基地。每年遴选一批技术能力较强、帮扶意愿较高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种养大户等,对示范主体开展手把手、面对面的技术指导,2020年完成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160户。出台《清镇市财政支持乡村振兴十条保障措施实施细则》《清镇市“十四五”期间推进乡村振兴若干政策措施》等奖励措施,引导、扶持经营主体不断提升自身品牌影响力。
截至目前,全市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国家级龙头企业1家,省级龙头企业18家,市级龙头企业12家;国家级示范社5家,省级示范社32家,市级示范社4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7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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