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两建立、四全面推进医保领域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建立健全组织体系。按照“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原则,第一时间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班子为成员的工作专班,明确责任科室,制定2021年乡村振兴工作计划。压实工作责任、明确目标,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成果放在首位,确保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在责任、任务、政策、力量和机制上的有效衔接。
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充分利用医保系统进行适时监测,加强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完善基层精准识别机制,健全多部门联动、研判制度,实现对农村低收入人群风险点的早发现和早帮扶。完善农村低收入人群定期核查和动态监测,将存在因病致贫返贫风险家庭纳入医疗救助,确保我县不出现一例因病致贫返贫家庭。
全面落实应保尽保。以“稳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为目标,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核准有效身份信息的脱贫人口、易地扶贫搬迁人口、低保、特困、孤儿等特殊人群百分之百参加医保的要求,全面落实应保尽保,坚决杜绝因没有参保而发生“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情况。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79717人,为目标任务的104%,脱贫人口9983人实现100%应保尽保,夯实了医保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衔接的基础性工作。
全面落实应资尽资。继续实行特殊群体参保资助政策,确保脱贫后享受医疗保障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对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孤儿、六十年代精减退老职工等参保给予全额资助。对脱贫人口定额资助,资助参保资金渠道全部规范到医疗救助资金,对具有多重身份属性的人员,按照就高原则进行资助。同时,为减轻特殊人群参保缴费压力,参保缴费前将脱贫人口身份在税务征缴系统进行标识,实行先减免后缴费。目前,脱贫人口、特困、低保、孤儿等参保资助3.2万余人,实现了应资尽资。
全面落实三重医保。持续严格贯彻落实“三重医保”待遇标准,在普惠性政策基础上,增强贫困大病患者保障能力。重大疾病实行分类救治,合规费用基本医疗报销比例达80%;大病保险报销向脱贫人口倾斜,起付线降低50%、分段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并全面取消封顶线;医疗救助年度限额内,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截至目前,脱贫人口就诊1.32万人次,总费用446.09万元(政策范围内的费用397.69万元),三重医疗保障报销355.54万元,政策报销比达89.40%。
全面落实便民措施。继续实施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一站式”“一单清”“一窗口”即时结报和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先诊疗后付费”制度,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无需转诊,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即可就医并现场即时结报,省外就诊实行电话网络转诊,方便群众异地就医,全面梳理医保窗口政务服务事项,减少不必要的证明材料,杜绝“奇葩证明”,特别是无相关单位出具的外伤证明等,一律实行患者承诺制。异地就医未现场报销,费用在2万元内的患者和困难群众主动申请救助的,由乡(镇、街道)医保经办窗口实行“一窗受理、一链办理”,兑现落实医疗保障相关政策,有效避免群众往返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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