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即巡即移即改提升巡察监督质效
为进一步深化政治巡察,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发挥巡察震慑遏制治本作用,近日,六盘水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县巡察即巡即移即改工作的通知》,对市县巡察即巡即移即改工作进行规范,提升巡察监督质效。
突出监督重点,规范即巡即移内容。坚持把能够立即整改、立即见效的问题纳入即巡即移内容,具体包含巡察期间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且能够及时解决的“四风”问题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脱贫攻坚过程中存在的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有关领导调研督导中发现指出的应改未改问题;可能会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问题;工作细节上的失误、衔接上的差距以及制度机制上的不完善等方面能够及时整改的问题。
突出责任压实,规范即巡即移程序。巡察组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召开组务会进行分析研判,精准确定即巡即移事项,在与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沟通无异议后,采取下发即巡即移即改通知书、建立移交台账等形式,责成被巡察党组织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对即巡即移问题主要内容、移交时间、整改时限进行登记备案,坚持举一反三抓整改,推动反馈问题整改见人见事见成效。
突出真改实改,规范即巡即移管理。即巡即移问题移交后,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自收到整改通知书之日起每10个工作日报送一次巡察整改情况,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移交问题整改的真实性和效果签字背书。巡察组明确专人对即巡即移问题整改情况通过听取汇报、抽查核实、个别谈话、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查账对账、审查验收、销号管理。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选择性整改、阴阳整改的,由巡察组组长对其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通过约谈提醒仍然整改不到位的责成相关部门严肃问责。
突出担当作为,严明即巡即移纪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坚决防止即巡即移工作“雷声大,雨点小”等形式主义问题。坚持精准研判问题,杜绝大而化之、笼而统之,做到大问题不姑息,小问题不放过,摒弃“抓大放小”观念。巡察办坚持以常态化督促检查,对落实即巡即移即改工作中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等问题予以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