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创新工作机制构建药品安全诚信互律新格局
为建立健全行业规范、推动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开阳县聚焦组织领导、监管方式、工作责任三个重点环节,认真落实药品安全“四个最严”监管要求,在开展药品零售行业诚信互律互查试点基础上在全县全面铺开该项工作,全力推动药品安全取得良好社会共治效果。
一是建强诚信互律组织。出台《开阳县药品零售行业诚信互律组织建设工作方案》,成立开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零售行业诚信互律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在各分局成立药品零售行业诚信互律工作组,各分局结合行政区域、交通、药店分布等实际情况,又建立若干药品零售行业诚信互律小组,每个小组由5户经营户组成,并明确1名小组长,于每月15日前组织开展诚信互律互查。目前,全县160家药品零售企业共组建诚信互律小组34个。
二是创新诚信互律机制。建立健全药品零售行业互律组织运行机制,围绕经营资质、药品陈列、药品检查、药品销售、设施设备、人员管理、广告宣传、消防安全、重大违法行为等内容开展互查。各诚信互律小组认真填写《开阳县药品零售企业诚信互律互查记录表》并归档保存,互查结果除重大违法行为外不作为立案查处依据,对整改不到位或涉及重大违法经营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对构成犯罪的违法经营行为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截至目前,全县共开展互律互查18次,查出典型问题19个,已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压实诚信互律责任。建立诚信互律抽查通报机制,强化考核评估结果运用,坚持每季度对诚信互律互查工作开展情况及企业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和通报,年终组织考核评估,评选出优秀示范户、优秀小组和优秀组长并予以表彰,切实起到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建立重大事项立即报告机制,在互律互查中发现“销售假劣药品、非法配制销售自制制剂、私设仓库未进行备案”等重大违法行为的,立即报告辖区分局依法查处,对受到处罚的药品经营企业,次年加大监督检查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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