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有序推进
自2015年安顺市启动森林城市创建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安顺市于2016年获得省级森林城市称号,于2018年完成六个建制县(区)省级森林城市称号获批工作。截至目前,安顺市主要创建指标均须达到或超过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要求:全市森林覆盖率达53.18%(要求35%以上),中心城区绿化覆盖率达43%以上(要求40%以上),人均公园绿地14.56平方米(要求11平方米以上),重要水源地绿化率78.5%以上(要求70%以上),水岸绿化81.56%(要求80%以上),道路绿化率80.86%(要求80%以上),义务植树尽责率86.18%(要求80%以上)。迎接国家森林城市核查各项工作正在稳步有序开展。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高位强力推动。成立了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指挥长的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指挥部,并以“一核、一网、两屏五带、五区”的森林城市规划体系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创建,贯彻落实“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理念,推动安顺城乡生态一体化建设。
二是突出工作重点,抓实森林城市创建。实施退耕还林等生态建设工程完成造林地面积117余万亩。建成虹山湖、娄家湖、贯城河等林水修复工程,建成黄果树大街、安普大道等高标准绿化交通干线,建设九龙山国家森林公园、邢江河国家湿地公园等自然地全面保护修复生态系统,建成金刺梨小镇大坝村、森林康养基地旧州镇等一批森林小镇。对1395株古树名木进行了挂牌、GPS定位、建立保护档案,开展义务植树、绿色清明等系列生态科普活动。
三是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创建实效。明确专人负责对安顺市所辖的六个建设县开展省级森林城市创建指导工作,统筹指导全市造林绿化、森林防火、森林资源保护、林业产业建设等工作。做好业务工作指导。按照上级下达安顺市申报省级乡镇4个,省级森林村寨300个,省级森林人家150户任务,做好任务分解,并指导表格填报。做好档案收集管理。对照评价指标和建设规划内容,逐项收集、分类管理建立健全国家森林城市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