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开展托幼机构卫生评审工作
为切实加强辖区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控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3月16日至17日,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区妇幼保健院、区卫健局、区疾控中心对辖区托幼机构开展卫生评审工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托幼机构食堂的食品安全检查。
此次评审共对文苑幼儿园等8家托幼机构开展卫生检查。检查发现个别食堂存在食品留样量不足125g,食堂进出口未安装风幕机或纱门、原料库房门缝隙过大等三防设施不完善问题,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已责令其限期整改。针对检查中发现食品留样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提醒:食堂食品留样需不少于125g,且应将留样食品按照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留样盒上标明留样日期、时间、餐次、品名、留样人,要做好留样记录,专用冷藏设备需要上锁。
下一步,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开展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检查,督促指导学校(托幼机构)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防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