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专题会研究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为认真落实省市各项工作部署,扎实做好2021年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十四五”工作开好局、起好步,4月7日下午,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杨波召开各分局,市生态环境执法支队等局属单位和相关处室负责同志,专题研究和安排生态环境系统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会议听取了市生态环境局系统2020年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审议了《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贵阳市关于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促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对2021年市生态环境系统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安排。
杨波强调,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是******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 ***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的重要决策部署。市生态环境系统要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和******视察贵州***精神,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持之以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
杨波要求,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一是要以农村生活污水、黑臭水体和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为重点,提前整体谋划,全局各单位和处室各司其职、通力配合。二是关注重点工作落实,特别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要不断适应新时代要求,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三是要发挥好生态文明领导小组办公室、环境保护委员会等议事机构作用,充分激发地方政府农村环境保护责任意识,履行落实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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