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文县三举措抓实安置帮教工作
一是加强法规政策宣传。始终将刑满释放人员的无缝衔接工作,作为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事项来对待。针对疫情防控要求,首先与前来司法所报到的刑满释放人员签订《居家观察告知书》,并向该类人员解读疫情防控知识及有关规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相关知识,以及日常生产生活中涉及的法律法规,督促他们自觉遵守。
二是做好信息核实查对。依托贵州省刑满释放信息平台,及时了解本辖区预释放人员情况,切实掌握基本信息,并通过辖区公安派出所、村(居)干部对监所录入的在监服刑人员基本情况进行核实。同时,司法所主动与街道办综治办、村(居)委及刑释人员亲属沟通联系,落实好接人事宜,做到通知到位、准备充分,确保按期将刑释人员接回,并见人建档,有效预防刑满释放人员出监所后直接流入社会。
三是落实安置帮教措施。充分发挥村(居)基层组织和综治网格作用,认真落实帮教责任,制定帮教措施,对不同的安置帮教对象实施分类管理、动态监控。定期与帮教对象进行谈话,掌握他们的生活、工作等基本情况,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和道德教育。对于不在辖区内居住务工的刑满释放人员,通过联系村(居)干部、走访其近亲属等多种渠道,了解掌握他们各方面的情况。同时,对于无法联系的刑满释放人员,及时与公安派出所户籍室联系进行核查,以便更好地掌握该类人员动向,有效防止脱管、失控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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