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县四举措推进2018年度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
为确保锦屏县2018年项目在2019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搬迁入住,锦屏县采取四个措施狠抓落实。
一是压实各方责任。将2019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搬迁入住当作重要政治目标,硬性指标全面进行落实。明确以安置小区为单位,由业主单位按照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措施、一抓到底的工作要求强化监督协调。由施工企业按照2019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搬迁入住要求,重新制定安置点项目倒排工期计划,签订工期进度承诺;由监理机构严格按设计要求及施工计划比对施工。
二是合理组织施工。根据2018年项目实施实际,在确保安置房建设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将安置房分为三个批次分批推进。第一批次为已完成装修252套安置房及正在装修的404套安置房,力争在3月底全面完成统一简装,5月中旬前全面接通水电,达到入住要求。第二批次为正在实施二次结构室内砌体的1034套中的668套,抢抓砌筑、装饰、排水、供电等工程实施,力争3月底全面完成二次结构室内砌体,4月进入统一简装,与第一批一并在5月中旬前全面接通水电,达到入住要求。第三批次为余下二次结构室内砌体366套及正在主体施工的34套,总计400套,力争4月全面封项,6月上旬完成统一简装,6月中旬达到入住要求。
三是强化协调调度。坚持“以日保周,以周保月”的进度保证措施。实行“雨天的损失晴天补,白天的损失晚上补,本周的损失下周补”的补赶措施,确保当月损失当月补足,工期进度对应落实。进一步加强业主方、施工方、监理方沟通协调,建立有效的互动机制,实行施工现场一日一调度、一周一通报制度,及时发布项目进展、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办法等,确保项目高效推进。
四是强化督查问责。锦屏县委、县政府每月召开一次项目推进专题会议,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研究解决,对滞后的项目进行重点调度督查,对落实不力,进度严重滞后的部门严肃问责,确保工作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