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文县四举措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是结合权责清单,编制《修文县住建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清单明确行政执法主体、事项名称、执法行为类别、依据、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等事前公开的内容,并按要求报审公示。公布权责事项37项,其中行政许可7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检查10项,其他18项。
二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编制完善《修文县住建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权利运行流程图和服务指南,明确具体操作流程,明确执法事项名称、受理机构、审批机构、受理条件、办理时限等内容,在政务服务网站上进行公示。
三是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编制《修文县住建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主体、依据、对象、内容、比例、方式、频次等事前公开的内容。商品房预售许可事项办理时限由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压缩至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业主委员会备案事项办理时限由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提高了办事效率,大幅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及时更新网上办事指南。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33家市场主体的抽查对象名录库。
四是规范执法人员管理,执法人员按要求取得执法证,执法人员按要求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并建立执法人员台账,台账明确了执法人员姓名、证件编号、单位、执法类别、执法区域等,同时严格按要求完善执法文书及卷宗的整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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