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文县四强措施提升耕地安全利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财政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及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部门间加强协调联动,按照目标任务、工作职责、时间节点,细化工作措施,责任到人,确保高质量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
二是强化资金保障。将耕地安全利用和管控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治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形式,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和政策引导功能,吸纳社会资本投入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企业自筹和社会资金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
三是强化技术支撑。切实加强与省内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合作,依托技术支撑单位,充分发挥土壤污染防治领域技术专家团队智囊作用,帮助我县培养一支具有较高素质的技术队伍,引进先进技术和经验,提升土壤污染防治水平,加强修文县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能力,协助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开展,为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驾护航。
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纳入部门工作总体安排,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机制,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根据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开展评价考核,评估和考核结果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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