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份毕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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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16日发表
根据最新检测数据显示,1月份毕节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100%,其余县(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除金沙县为93.5%外,其余均为100%。PM10和PM2.5两项指标,除金沙县PM2.5未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外,其余县(区)均达到二级标准。全市国控、省控断面优良水质比例均为100%,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据悉,2018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基本完成了年度目标,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整治、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护试点、重金属历史遗留废渣治理三项工作受到省生态环境厅全省通报表扬。同时,市生态环境局积极配合国家和省开展水环境承载能力试点,被列为全国6个试点城市之一,率先建立了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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