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为32299名困难群众代缴养老保险
为助力脱贫攻坚,兴义市采取有效措施,稳步推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人员、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以下称困难群众)及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扶贫代缴工作,2018年,该市共为32299名困难群众代缴养老保险274.18万元。
摸清底数,确保应保尽保。为实现符合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人员、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应保尽保,进一步扩大贫困人员参保覆盖面,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多次深入各乡镇(街道)调研,对各乡镇(街道)困难群众的参保状况、年龄结构、是否在校生等进行摸底调查。一方面要求各乡镇(街道)人社中心针对符合财政代缴保费的16至59周岁人员,及时与乡镇扶贫、民政部门对接,就贫困人员增减变化情况展开核查,做到全面统计,核准应由省、州、市三级财政代缴保费人员名单。另一方面与市扶贫办、市民政局掌握的困难群众名单进行反复核对,确保底数真实、准确,应保尽保。截至目前,全市26个乡镇(街道)困难群众参保由政府代缴名单已录入、上报结束。
专人专职,确保参保名单精准。为确保困难群众扶贫代缴参保名单精准,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安排业务骨干专人专职与市扶贫办、市民政局、乡镇人社中心进行协调对接,对省、州、市三级政府代缴保费的困难群众参保名单,再次进行数据审核、比对,确保扶贫代缴名单准确无误,不出现人员遗漏,不让困难群众利益受损。通过精确筛选、比对、核实,各类特殊群体人员已核准、标识、并将相关参保缴费数据录入完成,为困难群众公平享受扶贫代缴政策奠定了良好基础。
落实政策,确保做实个人账户。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口等困难群众可以获得每人每年100元的省、州、市三级财政代缴保费。针对这类人员,明确专职人员负责系统维护、规范乡镇(街道)人社中心录入指导和管理,确保信息准确无误、缴费足额到账,做实困难群众扶贫代缴个人账户。该市2018年已完成标识认定扶贫代缴人员32299人,并按程序向上级主管门报告和与本级相关部门对接,按时把省、州、市三级财政代缴的资金274.18万元划拨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专户。
通过省、州、市政府代缴贫困群众养老保险,一方面可有效减轻困难群众参保缴费负担,另一方面充分体现了国家社保扶贫政策的优越性,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