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进一步健全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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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16日发表
为积极稳妥推进开阳县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建立有效的贷款风险补偿机制。近日,开阳县出台《开阳县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试行)》,由县财政出资,设立首期风险补偿金规模500万元。
《办法(试行)》明确,当开阳县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出现规定情形时,可按程序规定申请补偿,补偿比例为审核、审批后实际损失金额的50%,单户最高50万元。此外,《办法(试行)》还对风险补偿的申报、审批程序及风险补偿金的风险控制等内容进行明确。
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补偿金的设立,旨在降低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有利于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参与试点工作,充分引导农村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金,积极引导金融资源不断流向农村市场,切实提升农户、涉农企业等市场主体获得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的便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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