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四举措加强校园欺凌专项治理
为提升安全法治素养,规范办学管理,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开阳县四举措加强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统筹。由县教育局组织全县各中小学及幼儿园校(园)召开校园欺凌专题部署会。制定中小学生欺凌及性侵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和中小学学生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成立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安排,制定学生安全、法制、心理健康等教育计划和家长、教职工防治学生欺凌及性侵专题培训计划,及时在各学校(园)醒目处公布中小学生欺凌及性侵防治工作信息。各学校研究制定本单位学生欺凌及性侵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机构、人员、措施、分工和要求,确保工作安排到位、部署到位、责任到位。
二是多种形式集中教育。从今年年底至明年3月,各学校要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作用,采取主题班会、专题讲座、辅导报告等形式,集中在本校范围内对全体学生开展以学生欺凌及性侵为主题的专题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等讲座;积极协调配合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对广大教职工开展一次防治学生欺凌及性侵专题培训;利用家长会契机,对家长开展一次防治学生欺凌及性侵知识培训;通过发放宣传手册、“5+1”十分钟安全教育课、国旗下讲话、校园广播、校讯通、板报、微信群、QQ群等方式,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校园欺凌及性侵预防教育,切实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是加强隐患排查整改。以学校自查为主,排查隐患,收集线索。排查学生状态,切实做到不漏校,不漏人,对排查中发现的事件线索和苗头要认真核实,深入分析产生的原因,对可能的欺凌及性侵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涉及违法犯罪的要及时报警并报告上级部门;排查教职员工资质情况,要落实对教职工从业资格有关规定,加强对临时聘用人员的准入资质审查,强化品行考核,关注教职员工队伍心理状况及工作状况,加强心理辅导,防止个别教职员工出现极端心理问题,及时预防个别教职员工出现不良行为;排查学校日常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开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中小学校长作为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和学生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排查各项制度建立,建立防治欺凌及性侵工作制度,学校要在学校大门或醒目位置设立防治学生欺凌及性侵举报箱,及时完善学生欺凌及性侵应急处置预案,建立排查、预警、处置及事后干预机制;建立健全培训机制,依法治理机制、追责问责机制,对职责落实不到位、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学校,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严肃责任追究。
四是形成合力总结提升。各学校要主动向属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防治学生欺凌及性侵工作情况,加强协调配合,有效开展学校安全法治教育,联合开展中小学生欺凌及性侵综合治理工作,共同研究制定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及性侵的长效机制,做好校园内外欺凌及性侵事件的预防和处置,不断提高防治合力。认真做好防治学生欺凌及性侵工作总结,及时总结防治工作中带有启示性、经验性的做法,查找不足和薄弱环节,查找问题真正的根源,汲取教训,研究改进,推动全县校园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及性侵工作进一步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