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星关区开展违法违规办学行为清理整治专项行动
为推进全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规范学校管理,切实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受教育者合法权益,12月5日至20日,区教育局开展违法违规办学行为清理整治专项行动。
此次清理整治分为排查摸底、集中整治、信息报送三个阶段进行,清理整治范围为非法办学机构、违法违规办学行为。
其中,非法办学机构包括社会力量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取得办学资格,擅自举办中小学、幼儿园,擅自举办实施与学校文化教育课程相关或者与升学、考试相关的补习辅导等其他文化教育活动的培训机构;现有民办学校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擅自变更办学层次违法办学的;拟建学校筹设期间招生的。
违法违规办学行为包括现有民办学校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擅自变更办学地点、学校名称、举办者的,擅自分立、合并民办学校的;现有民办学校有无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消防安全许可证,对提供就餐服务的培训机构还应查有无食品卫生许可证;办学条件严重不足,或利用危房或违章建筑作校舍或者教育设施,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需吊销办学许可证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超过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滥收费用的;民办幼儿园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的;民办幼儿园生活费(含营养餐)没有全部用于幼儿的,降低生活标准的;办学机构管理混乱,不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和课程计划,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校外文化培训机构办学内容是否有“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是否有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的行为(重点查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英语等);校外文化培训机构教师是否具备教师资格证、培训机构是否具备培训资质、是否有公办中小学教师参与;校外文化培训机构中小学校教学计划是否有“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校外文化培训机构培训、复习资料是否存在过多过滥使用教辅材料、重复作业、偏多等行为;校外文化培训机构安全管理,培训场地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消防隐患、食品隐患,工作人员是否具有资格证、健康证等。
记者了解到,此次清理整治按照“属地管理、就地解决”的原则,采取扶持与规范并举、疏堵结合的工作方式,鼓励和敦促无证民办学校通过整改,取得合法办学资格;对整改后仍无法达到基本办学条件的依法取缔。对经整改后能开展教学活动的,鼓励和敦促民办学校通过整改,提升管理水平,提高办学质量;对整改过后仍无法达到基本办学条件的依法吊销办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