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县三措施推动农村低保与扶贫政策衔接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层层签订责任。成立了以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乡镇长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并层层签订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是衔接两项制度,保障兜底脱贫。根据省、州人民政府统一部署,结合该县实际,制定下发了《从江县2018年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实施方案》。2018年全县农低保保障标准由2017年的3528元/年提高到3876/年,比2017年增加348元,增长9.86%;城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由2017年的532元/月提高到570元/月,比2017年增加38元,增长7.14%。
三是加强动态监测,实现管理无缝衔接。根据“三个共同”要求,该县农村低保一般保障户通过扶贫办、民政部门的共同调查核实,共同民主评议和乡镇审核,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实现了一般保障户的动态衔接。
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农低保对象12533户41630人,较2017年减少13495人,退保率24.29%;城低保对象455户708人,较2017年减少240人,退保率2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