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烽县扎实推进城乡社会救助和民生保障
一是城乡低保实现应保尽保。严格“三环节、十步骤”有序开展城乡低保工作,严格执行城乡低保动态化管理,强化分类施保,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全面打造“阳光低保”。2018年1-12月,累计向城市低保635户870人发放低保金576.06万元,累计向农村低保3194户6121人发放低保金2873.27万元,有效保证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是城乡医疗救助更加完善。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办法,合理制定救助标准、简化救助程序,建立分类救助台账,扩大救助对象覆盖面。2018年1-11月实施医疗救助1238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320.95万元;截止2018年第三季度实施“一站式”结算1957人,发放救助金53.56万元。
三是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不断加强。扎实做好特困对象应保尽保工作,规范申请审批程序,建立新增特困供养人员核查制度。2018年1-12月共发放供养资金806.54万元。2018年一至四季度共发放护理补贴345.8万元。拨付乡镇敬老院2018年运营经费55万元。大力推进敬老院建设,加强敬老院规范化管理,2016年争取资金对养龙司敬老院及流长镇敬老院实施改造提升,目前,两个敬老院主体已修建完工,两家敬老院新增120间床位,将有效解决农村特困人员入住的需求。
四是积极开展城乡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和急难救助。认真抓好临时救助、急难救助工作,切实解决群众“生活困难”。2018年1-11月对全县救助城乡困难群众308户,累计支出资金73.75万元。对31户实施急难救助,发放救助资金62.5万元。真正达到了“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的效果,切实解决了群众的急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