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县三强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近年来,锦屏县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紧紧围绕“源头预防、依法监管、文明执法主动服务”工作思路,以“十事十办”“五个用心”社会保障服务承诺为宗旨,深化“阳光人社·服务先锋”四有四化党建品牌创建,不断创新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理念,切实维护好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
强化组织保障,压实主体责任。一是锦屏县及时调整了建设工程务工人员工资支付协调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二是制定下发了《锦屏县解决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部门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各尽其责,出现突发事件发生及时到场进行处理。三是建立健全锦屏县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制度,县财政划拨50万元作为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并在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设立专门账户。四是明确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职责制度,下发了《锦屏县2018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目标管理考评细则》,按“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单位责任,确保实名制、分账管理、工资保障金、工资清欠等工作得到有效落实。今年以来,县劳动保障部门督促27个建设项目到人社部门办理存储工资保障金1311.45万元,及时将39个建设项目录入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系统。
强化执法检查,严查欠薪行为。一是柔情执法,县劳动监察部门主动深入到劳动密集企业、超市、建筑工地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并对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企业内部制定的规章制度等劳动用工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对有悖于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当场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提出限期整改。二是关口前移,对于常有劳动关系纠纷发生的用人单位,采取提前介入的方式进行重点宣传和检查,变事后处理为事前预防,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三是主动服务,以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双随机一抽查等劳动监察检查为抓手,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和执法检查工作向纵深开展,规范各类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强化用人单位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自觉性,增强农民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四是热情接待,在建设施工工地、企业门口公开举报投诉电话,耐心接待群众来电来访诉求,及时查处各类拖欠薪案件;对涉及人数多、金额大的举报投诉,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依法查处。1-10月,该县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共接到举报投诉58起,已受理办结投诉举报案件51起,为482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263.68万元,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件,公安机关立案办结1件。
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舆论氛围。始终坚持将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贯穿于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全过程,通过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深入企业车间、建筑工地发放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单,利用春节前后和重大节日期间分别在六街新车站、排洞老车站出口、天马广场、锦屏汽车南站和深入乡镇利用赶集日、民俗节日等流动人口密集的地点开展做好民工宣传服务活动、面对面解答劳动维权咨询、讲解维权知识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让民众了解劳动监察部门的责任和工作性质。截至目前,发放宣传资料1.2万余(册),张贴维权告示牌102张,接待群众4200余人次。在县人民政网站和州人社局网站对2家拖欠民工资企业进行公开曝光,并依法将1家欠薪企业纳入“黑名单”。